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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加工贸易被列入禁区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年11月13日

 

  继出口退税调整以后,我国优化贸易结构的后续政策陆续浮出水面。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日前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800多种产品被列入贸易“禁区”,包括骨胶等动植物制成品和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产品。

  这是我国自9月中旬调整出口退税以来,再次对贸易结构调整采取的系列措施。也是首次将如此名类繁多的动植物制成品和资源型产品列入贸易“禁区”。旨在削减“三高一低”型产品在我国进出口中的比例,此前对机电等高技术型产品进出口的放松,加上此次攥紧污染耗能的资源性产品,我国优化贸易结构已经落实到一收一放的两头。

  加工贸易对我国对贸易顺差贡献最大,在中国对外贸易额中占到半壁江山。加工贸易的特点决定了一些产品在加工过程容易造成高污染高耗能,但是加工的附加值却并不高,比如煤炭、液化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

  此次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的产品涉及804种,分析指出,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每年都会公布一批目录,近年来对技术性产品的调整较多,如此大规模地将资源性产品列入“禁区”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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