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治理工程总图供电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1】13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由国家补助、居民出资、湖南省煤业集团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治理工程总图供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郴州永兴县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湖南省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治理工程总图给排水工程,建设单位为湖南省湘永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内容为花果山小区、李子山一区以及李子山二区总图供电工程。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治理工程总图供电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电监会颁发的肆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上午8:30~12: 00、下午14:30~17:00之间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西侧3楼市场部)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澄清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 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 年3月28日9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大厅指示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价格信息市场。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