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煤业集团红卫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白沙能源南阳煤业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治理工程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湘发改投资【2011】13号文、14号文、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国家及省补助、居民出资、湖南省煤业集团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本项目单位委托湖南省煤业集团白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建设管理,项目招标人为 湖南省煤业集团白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白沙矿区棚户区改造联平新城项目道路及排水排污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湖南耒阳市;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本项目包括A、B、C、D区室外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工程等内容,总投资额约2836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210天(日历天)内完工(其中:主要工程120日历天,主要工程包括南阳路、白山坪路的道路及排水排污工程);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白沙矿区棚户区改造联平新城项目道路及排水排污工程(一标段),包括A、B、C、D区室外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白沙矿区棚户区改造联平新城项目道路及排水排污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的 两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7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hnztb.org)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澄清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nztb.org)上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 年 5月 21日9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7.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hnztb.org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9 。
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煤业集团白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耒阳市
联 系 人:贺少良
电 话:139747817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西侧
联 系 人:周园琦、李煜
电 话:0731-85337484、18153310299
传 真:0731-85337472
邮 箱:274914697@qq.com
2015 年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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