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王二喜报道)贵州湘能公司为认真落实百亿行动计划,尽快扭转原煤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圆满完成湘煤集团下达的原煤产量任务,日前,该公司对欠产欠尺明确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规定,当天完不成原煤产量任务的矿井,由主管副矿长以电话方式向集团生产部部长详细汇报影响生产原因;连续三天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矿井,矿井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擅自离开矿区,矿井领导班子必须分别下到欠产欠尺连队进行督导和协助解决实际问题,所属安全生产管理局既要排定现场督导表,又要到现场督促有关工作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并且由督导人向集团生产副总经理汇报生产情况。连续三天完不成原煤产量和重点工程任务且没有特殊原因的矿井,矿长必须到集团公司向生产副总经理说明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和下一步补欠措施;连续一周完不成原煤产量任务且没有特殊原因的矿井,由所属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和矿长向集团总经理或常务副经理述职,并由矿长缴纳保证金500元/次;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原煤产量和重点工程任务的矿井,由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该矿矿长、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生产的副矿长予以免职或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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