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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落实省政府“百、千、万”行动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30日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全面铺开
并就切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本报讯(记者姚仲秋 王金星报道)以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行动,排查安全隐患为主要目的的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日前,在全集团拉开序幕。
这次活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和省政府9月14日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的通知》和省国资委9月18日召开的“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而进行的。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上述文件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健全;矿井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放、安全监控等主要系统是否完善可靠、运行是否正常;矿井主要安全装备和保护设施的配备和运转;安全投入;安全制度、技术措施的执行等11个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这次活动从9月19日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将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原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自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主要负责检查督促;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将采用日常检查与定期大检查相结合;自查自整与交叉式互检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督办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四结合”方式。矿井及采掘工作面检查督查的面要达100%,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凡是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停产整顿的矿井,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检查督查组人员的行政责任。
又讯: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防突管理,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全年安全指标不超控,日前,集团公司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特别是突出矿井和原煤公司的主要领导,必须切实提高对防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将防突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瓦斯是煤矿的主要灾害,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又是瓦斯治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抓好防突工作是杜绝重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保证;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突管理机制,落实防突责任。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和矿井必须实行防突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凡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论是否造成伤亡,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追查分析;要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措施的实施必须按设计执行,专人验收。要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的措施。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石门揭煤、瓦斯超限频繁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1%临界状态的煤及半煤巷掘进巷道,未实行预抽瓦斯,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追究矿井、煤(矿)业公司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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