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煤业集团进行了巡视。2024年6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煤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煤业集团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推动发展”的整改原则,推动整改任务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前期,廖建湘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7月,胡瑞连临时同志牵头负责集团全面工作,主动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2024年9月,湘煤集团与能源集团合并重组新的能源集团,李勇同志多次专题听取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加速。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巡视反馈的五个方面32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视移交的24件信访件,已办结24件,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9件,已办结9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存在虚假整改、屡改屡犯等问题
1.问题1.巡视整改责任未落实。对省委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够有力,上轮巡视中对集团某中层副职、煤业股份公司某副职违规任用问题,存在虚假整改、屡改屡犯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
(1)结合本轮巡视反馈相关问题,统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一体推进整改。
(2)免去集团某中层副职、煤业股份公司某副职现职。
2.问题2.巡视移交信访举报件未认真办理。上轮省委巡视移交信访举报件,还有4件未办结,4件未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完成
(1)上轮未办结的问题:
①某下属公司棚户小区物业管理不当等问题,现已给予该公司前后两任董事长党内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免职处分。给予该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等8人诫勉、谈话提醒处理。
②给予集团某中层副职党内警告处分。
③李XX担任某下属公司董事长期间经营不善,应收款数额巨大问题,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④肖XX涉嫌将长协煤低价卖给民营企业的问题,集团纪委已于2022年6月结案。部分账款金额较大存在坏账风险的问题,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2)上轮未实际处理到位的问题:
①朱XX严重违纪问题:已免去现职务、追缴超发部分薪酬,并对其所在单位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党委班子成员集体提醒谈话;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
②任人唯亲等问题:该问题已于2021年12月6日予以了结。本次巡视移交的樊XX有关问题线索也已处理到位。
③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因邓XX已被刑拘,所涉案时间段为2018年3月至5月。已给予邓XX及相关同案人员停职、免职处理。因涉案涉法,待法院最终判决后即作相应处理。
④隐瞒安全事故、违规提拔干部等问题。
石XX相关问题线索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完成省委第九巡视组、2021年11月8日完成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核查,两个信访件问题线索属同一事件、重复举报,已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进行了职务调整。
(3)关于“两带头五整治”中的信访举报问题:
已对李XX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进行了职务调整;给予2名同案人党内警告处分。
3.问题3.审计发现问题久拖未改。
(3)审计发现问题久拖未改。本轮巡视发现仍有4个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湘潭矿业公司2015年破产改制后,留守机构未移交属地管理,公房和职工住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供水保障不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整改情况:未完成
①员工持股固化僵化问题(未完成):
加强政策宣传疏导,畅通反映诉求的渠道,做好说服和安抚工作,确保发展大局的稳定。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依法依规,尽力回购员工持股。
不断改善经营状况,力争在此基础上争取上市,打通股权转让的市场流通渠道。
②立达装备未按规定调整国有股权问题(完成):
立达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转增国有股本方案,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评估,以经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增资价格,并公开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③白沙实业损益不实问题(完成):集团公司组织楚湘建工对原建安一分公司进行了账务清查,就一次性计提坏账损失向省国资委出具报告,进行了调账处理。
④湘潭矿业留守处问题(阶段性完成):
坚决落实国有矿山企业政策性破产有关政策和湘潭矿业破产遗留问题处理相关会议纪要精神,与湘潭市政府、湘潭县政府积极对接,并取得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支持。目前,湘潭县正在就留守处接收工作拟订具体方案。
切实保障职工住房安全和用水安全。一次性投入近1000万元,解决谭家山矿区职工家属区272户常住户居民用水难和房屋安全问题。对职工住房进行维修,及时拆除危房,妥善安排;制定了供水保障方案,对留守处272户家属均已新安装了自来水,8月已经实现全部通水目标。
(二)反馈问题:政绩观有偏差,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力
4.问题4.虚增收入问题较为突出。2022年至2023年某下属公司开展煤炭贸易,涉嫌虚增收入。2023年下属某公司以收取管理费方式将承包项目转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涉嫌以联营挂靠方式做大收入。
整改情况:完成
(1)集团印发了《加强贸易业务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通知》,强化贸易业务合规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2)开展煤炭贸易业务风险监督核查,督促问题整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已将涉嫌虚增的收入账务处理到位。
(3)规范施工项目管理,印发了《项目部劳动力及人工成本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严格禁止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行为。
5.问题5.安全底线未完全守牢。2024年2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督促整改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函》指出集团下属煤矿“问题比比皆是”。近年来集团所属煤矿事故频发,被省政府“黄牌警告”。某矿业公司一煤矿2023年、2024年连续发生亡人事故。
整改情况:完成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国家矿监局所提隐患和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防范安全隐患和问题重复发生。
(2)严肃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人。针对某下属矿业公司连续发生安全事故,给予7名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降职处分;其他非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责成所在单位党委根据国家矿监局湖南局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分。
6.问题6.集团下属公司还多次瞒报事故,已查实3起。
整改情况:完成
(1)严肃处理安全事故瞒报责任人。对3起瞒报事故9名责任领导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2)集团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从制度层面严禁事故瞒报。
7.问题7.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不力。集团内部收入差距大,且有扩大趋势。三项制度改革以来,矿业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资上涨幅度远超一线员工。
整改情况:完成
完善了集团《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刚性限薪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各单位新增工资总额部分向苦脏险累一线岗位倾斜,提高一线员工工资增长幅度。原煤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资上涨幅度不得超过一线员工;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所属单位全日制在岗职工月度出勤达到规定天数,完成生产任务,最低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以上。
8.问题8.对矿工关怀、保障不到位,部分临时性用工仅缴纳工伤保险,个别煤矿职工“两堂一舍”老旧。
整改情况:完成
(1)落实《关于规范社会保险已参保单位参保工作的通知》,一体化平台上线前,集团内三险参保缴费不一致仅参加工伤保险的临时用工人员,上线后暂维持原状,今后逐步一致;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各单位新增临时用工人员应按政策规定实行三险同参、三险同缴。目前,除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人员外,其余的应缴尽缴,已有1856名临时用工实现了三险同参。
(2)以磨田煤矿、一平硐煤矿为重点,举一反三,所属各单位进一步因企制宜改善“两堂一舍”条件,确保职工吃好饭、洗好澡、睡好觉。今年以来,所属各单位“两堂一舍”改造投入总金额1571.51万元,员工生活条件不断提升。
(三)反馈问题:规矩意识树得不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差距较大
9.问题9.思想政治引领不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多个下属公司宣传栏更新滞后。有的下一级组织将个别领导干部新年献词、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学习。
整改情况:完成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利用党委扩大会、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党课、专题培训等方式,带动各级党组织把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全集团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85次,党员干部讲微党课539次,参加实践活动3641人次,观看教育片126部。同时,“一报一刊一网一号”立体发声,全集团内刊设置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专题7个、内外媒体发专稿101篇,各单位设立专题宣传栏154个。
(2)责成相关单位对宣传栏进行了更新。举一反三,对全集团125处党员活动室、宣传阵地等进行检查,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3)持续强化“第一议题”制度,坚决筑牢思想根基。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对“第一议题”学习不规范的问题,在全集团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检查,查学习内容、查研讨情况、查学习记录。7月份以来,对全集团上半年“第一议题”学习进行检查,各二级党组织共组织学习第一议题618个,均符合要求。
(4)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贯力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严禁通过制作海报、专栏等形式张贴集团领导个人照片或讲话。对各单位宣传平台涉政表述进行全面检查,严防“低级红”“高级黑”。
10.问题10.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对安全事故有关人员处理,未充分采纳班子成员的建议。2021年11月以来,集团总部新调入人员,岗位职级初定未按规定集体研究,仅由集团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整改情况:完成
(1)严格执行集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实施意见》,切实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决策时充分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讨论。
(2)严格规范总部人员职级评定程序。总部调入人员职级初定,一律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集体研究。
11.问题11.选人用人风气不正。个别干部信访举报反映集中,但多年来仍被委以重任。下属某公司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
(1)个别干部信访举报反映集中仍被委以重任问题。已于2023年5月通知肖XX同志退休离岗。
(2)关于“近亲繁殖”的问题,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亲属进行了职务调整、辞退;对其子所在公司党委班子进行约谈。
12.问题12.队伍管理乱象突出。违规制定返聘和延迟退休“土政策”。
整改情况:完成
集团党委制定具体方案,已在2024年11月底前对退休返聘及延长留用人员全部消化到位。免去职务,并扣除已发放的退休养老金。后续集团党委将严格执行退休制度。
13.问题13.岗位设置不规范,有的因人而设。2021年以来集团总部、下属公司存在不规范设置岗位的情况。下属公司有25人未报集团批复。2022年3月集团某下属公司原副总经理因严重违纪被“双撤”,公司党委为其设职务。
整改情况:完成
(1)2024年4月,集团对岗位设置不规范的人员职务职级进行了重新明确。
(2)免去未报集团批复的相关人员现职,并严格按现有职数和中层正职薪酬制度实施管理。后续将不再新设总经理助理职务,已经集团批复的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自然消化。
(3)对某下属矿业公司党委班子进行约谈,并重新核定相关人员待遇。
(四)反馈问题:管党治党宽松软,严的氛围尚未形成
14.问题14.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集团党委对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不够,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开展廉政谈话少。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不够,部分领导干部仍持“企业特殊论”,对自身要求不严,还有的纪律意识淡漠。
整改情况:完成
(1)严格执行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每年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
(2)印发了《集团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明确各级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工作合力。
(3)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廉洁教育专题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洁教育宣传周活动、以身边人身边案现身说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干群将廉洁湘煤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立健全立案查案警示以案促改机制;常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督促党员干部重家庭、严家教、正家风。
(4)根据《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集团总部和煤业股份本部定员上岗工作的通知》,责成缺席巡视动员会的集团某中层正职提前退岗。
15.问题15.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日常监督不到位。集团纪委办理问题线索多数来自上级转办。执纪问责乏力。下属某公司主要负责人有关违纪问题,久拖未结。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现象普遍,职能弱化。个别纪委书记涉嫌利用职权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个别单位纪检专干兼任重要岗位,各煤矿党总支书记兼纪检工作负责人。
整改情况:完成
(1)集团出台了《专职纪检监察考核管理办法》,对日常监督追责、执纪问责等机制明确规定。严格执纪问责,对下属某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与相关处理处分,并扣减薪资待遇。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置纪检监察人员。湖南煤业股份公司已按要求设纪委书记;企业合并重组完成后,所属各单位按集团新的组织架构设专职纪委书记。
(3)对个别纪委书记利用职权为亲友牟利的问题严肃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对个别单位存在纪检专干兼任重要岗位以及其他兼职情况的一律予以纠正。
16.问题16.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超合同结算、分包转包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集团共实施重点项目11个,已竣工验收8个,超合同金额5个。
整改情况:完成
(1)经核实,街洞储配煤基地二期改造工程超合同金额、白沙光伏发电二期项目超合同金额。其他湘东矿业升级改造项目井筒井架施工项目、湘东矿业升级改造项目井筒设备安装工程、白沙职工医院总院搬迁改造项目正在办理竣工结算中。
(2)集团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结算、决算审核等相关工作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超合同结算。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大纪检监察、工程管理对分包转包的监管监督力度,扎密制度的“笼子”。
17.问题17.招投标领域存在涉嫌虚假招标、未公开招标等问题。下属某矿业公司2021年至2023年共实施85个项目,结算金额2381.64万元,1家民营企业承接17个项目1088.41万元,占结算总金额的45.7%。
整改情况:完成
(1)按照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程序要求,对6名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2)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和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堵塞虚假招标、未公开招标管理上的漏洞。完善了采购管理和招标业务规范管理、物资招议标管理办法,从各个层面严格规范物资采购招标管理。
18.问题18.煤炭销售领域大额款项难收回。煤炭销售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多笔账款未收回,涉及金额巨大,存在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完成
(1)集团印发了《加强贸易业务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所属各单位加强贸易业务合规管理,强化应收账款回收,防范各类风险;全面停止煤炭销售公司有关业务,对欠款单位提起了诉讼,对于胜诉的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加大对煤炭销售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考核兑现力度,确保应收账款能收尽收。印发了《贸易业务遗留问题处置专项考核办法》,确保考核责任落实到人。截至2024年10月底,通过上门沟通协调催收方式先后收回账款600万元,陈欠账款清收取得实质成效。
(3)相关问题线索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19.问题19.违规出借资金。某下属公司未经集体决策出借900万元用于其参股公司日常周转,2023年7月又未经集体研究,将尚未归还的债转股,目前未产生收益。
整改情况:完成
(1)组织该公司对近两年“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给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诫勉处理。
(2)集团印发了《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内部对公借款管理办法》,强化全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了内部对公借款的原则、程序、监督和检查,加强投资流程管理和风险管理。
20.问题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2020年至2022年,集团违规发放月、周例会会议补贴;向集团及股份公司高管违规发放未休年休假加班工资。
整改情况:完成
(1)立行立改,2020-2022年月度例会、周例会津贴已全部退还到位。
(2)严格规范年休假管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股份公司高管原则上休满年休假,未休年假的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21.问题21.借培训、党建活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某下属公司于2022年、2023年连续通过同一旅行社分别组织党员到郴州、河南等地,假方案、假行程、假账目,以党建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
整改情况:完成
(1)给予该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2)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全集团进行党建经费使用专项清理整顿,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22. 问题22.举办职工文体活动导向走偏。集团连续多年举办“四大活动”,大量外包、外聘、外请,开支较大。2017年以来集团以篮球运动员名义招录多名职工,未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照发。
整改情况:完成
(1)立行立改,从2024年7月起,集团暂停集中组织大规模职工篮球赛等活动。各单位因企制宜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严禁外请、外聘、外包。
(2)对以篮球运动员招录的员工,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严格考勤考核。
(3)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级工会费用的使用管理,真正做到每一分钱都依法依规、民主管理、勤俭节约。
(五)反馈问题:改革创新力度不够,高质量发展瓶颈较多
23.问题23.发挥能源保障主平台作用有差距。集团2023年煤炭产销量1300万吨,仅占省内需求13%。2021年以来,未完成电煤保供任务。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1)聚焦做强做优湖南能源保障主平台,按照集团战略规划,通过提升自身煤炭产量、做大做强做优煤炭贸易业务、全力拓展国内煤矿托管市场等方式,实现煤炭产销量接近30%的全省煤炭保供目标。
(2)积极担当电煤保供使命。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的各项工作,加强与铁路电煤配车、原煤公司储装运设施的协调、管理,确保完成电煤保供任务。
24.问题24.煤矿“四化”建设缓慢,29对矿井只有1个智能矿和4个机械化矿。
整改情况:完成
(1)进一步增强“科技兴煤”意识,强化煤矿“四化”建设。2024年共投入资金近亿元,所有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项目均已完成进度目标。
(2)编制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未来三年的煤矿“四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
25.问题25.采掘工人年龄老化、补充不足、队伍不稳定,白山坪矿业公司3个煤矿一半的工人为临时性用工,还出现职工因工资低外出打工,由他人顶岗的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
(1)多措并举招聘青年员工。2024年,白山坪公司招聘57名采掘工,平均年龄46.7岁,制订2025年采掘工招聘计划120人,充实基层一线。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硬性规定的通知》,全面整治请人代班顶岗现象,请人代岗的人员已返岗上班。
(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各单位新增工资总额部分非煤单位不低于60%,原煤单位不低于70%分配给苦脏险累一线岗位,矿业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资上涨幅度不得超过一线员工。
26.问题26.有的煤矿升级改造效果不明显。磨田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9月竣工,总投资3.45亿元,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但2021年-2023年实际产能不及预期,相比改造前只提高5万吨左右。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抓紧完善磨田煤矿生产系统、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加快“四化”建设。目前已对采区通风系统、主立井提升运输系统进行了改造,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实现均衡生产;拟于2025年底在磨田煤矿建立1个综采工作面。加大投入,提升该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力争通过2年时间,磨田煤矿产能提升至30万吨/年。
27.问题27.煤炭贸易板块整合推进缓慢。2021年集团董事会决定在当年底对其下属的煤炭贸易子公司实施兼并重组,构建煤炭购销大平台,至今仍未重组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真正发挥好湖南能源战略实施主体作用,拟整合全集团产、购、运、储、配、销、用各类资源,组建煤炭运销大平台,已形成《煤炭贸易业务整合实施方案》,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煤炭贸易业务整合。
28.问题28.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风险隐患较多。企业偿债风险较高。2021年以来,集团资产负债率高于全国煤炭工业行业均值10个百分点以上;多家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整改情况:完成
(1)坚持生产创效、质量提效、降本增效,改革提效、政策创效,不断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快推进土地作价出资,进一步优化集团资产质量和结构。
(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通知》,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压降存量、减少增量,加快资金周转,压减外部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
(3)印发了《降低资产负债率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警戒线的单位进行认真清理,“一企一策”制定压降资产负债率措施方案,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截至2024年10月,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至62.67%,控制在全国煤炭工业行业均值以内。
29.问题29.省外投资接连受挫。2011年收购的新疆神宇煤业有限公司因政策性原因关闭下属煤矿,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煤业股份公司承担损失。2009年设立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煤业股份公司出资7285.86万元。该投资不仅未产生收益,且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面临注销清算的风险。
整改情况:完成
(1)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省国资委《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加强投资论证和全过程监督,避免投资损失。
(2)尽全力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新疆神宇项目损失。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股份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并获受理。但经多方努力,未促成最高人民检查院提出抗诉结果。
(3)成立新疆能源开发公司,推进库姆塔格露天矿建设,2024年11月26日举行了项目筹备前期开工仪式,努力将当地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着力打造产业援疆典范及湖南重要能源保供基地。
30.问题30.创新驱动能力不足。截至2024年4月,集团从事研发和科研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的占比5.98%;获得博士学历仅占比0.28%。原煤公司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仅占生产一线职工人数3%左右。
整改情况:完成
(1)印发《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加强“企业家、创新人才、能工巧匠”三支队伍建设。已评聘576名创新人才专家,其中高级以上专家98人,占比达17%。
(2)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认真落实省国资委“英培计划”等专项引才项目,持续引进高端科研技术人才。2024年招聘应届大学生和“英培计划”共计92人。
(3)加大科研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系列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在近三年与湘潭大学等高校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近400名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再培养地测和机电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60人。
(4)发挥职称评定的激励导向作用。已新增评定初中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50人,不断优化工程技术人员结构,持续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31.问题31.集团仅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承担或参与省级科研项目仅1个。
整改情况:完成
(1)出台集团《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激励管理办法》,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奖励,对于承担或参与省级科研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成员给予奖励。
(2)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集团年度考核指标。在每年度《科技创新考核指标表》中,增设“承担或参与省级(市级、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数量”等加分项。
(3)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参与省级科研项目的攻关。
32.问题32.个别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资料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完成
(1)重新梳理高企申报整改资料,省科技厅已经启动相关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工作,对2家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予以摘牌。
(2)规范高企申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要求各单位提前做好辅导工作,加强研发费用计提管理,抓好科研项目立项,严格按高企认定标准提交资料。
(3)严格按照集团《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考核,从源头上完善项目过程;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要求归集研发费用,形成财务科目归集入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1.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2.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5983804;邮政信箱:Hnsmyjt@126.com;电子邮箱:164346410@qq.com。
中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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