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7项前期报告文件编制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露天矿初步设计》(含概算)和《选煤厂初步设计》(含概算)、《安全设施设计》(包括选煤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包括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包括选煤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选煤厂)、《施工图设计》(包括选煤厂)、《招标控制价报告》(包括选煤厂)等7项前期报告文件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库木塔格矿区)。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鄯善县库木塔格矿区,鄯善县城东偏南约80km,属于鄯善县管辖。矿区有多条公路通往区外,向西至鄯善县,向东至哈密市,交通极为方便。从矿区向西经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厂区,至西北到最近居民点鄯善县七克台镇的简易公路里程约80km;从矿区东南侧的潞安露天煤矿向北至北西到七克台镇鄯东工业园区的柏油公路可接312国道,路程60km。项目建设包括一号露天矿及配套选煤厂,一期规模为500万吨/年(主要生产系统满足1000万吨/年)。一号露天矿矿区范围:东西长1.62km~2.24km,南北宽约4.0km~5.27km,面积9.11km²。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露天矿初步设计》(含概算)和《选煤厂初步设计》(含概算)、《安全设施设计》(包括选煤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包括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包括选煤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选煤厂)、《施工图设计》(包括选煤厂)、《招标控制价报告》(包括选煤厂)的编制,负责报地方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并分别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等。
2.4、服务期限:
2.4.1《露天矿初步设计》(含概算)、《选煤厂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选煤厂):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后45天内,中标人完成报告编制;报告通过评审并获得批文时间: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评审并取得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时间45天内;共90天内。
2.4.2《安全设施设计》(包括选煤厂):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后45天内,中标人完成报告编制;报告通过评审并获得批文时间: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评审并取得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时间45天内;共90天内。
2.4.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包括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包括选煤厂):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后45天内,中标人完成报告编制;报告通过评审并获得批文时间: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协会评审并取得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后到卫健委备案时间45天内;共计90天内。
2.4.4:《施工图设计》(包括选煤厂)、《招标控制价报告》(包括选煤厂):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控制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各报告编制单位须具有相关行业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近3年( 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大型露天煤矿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及批复文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各报告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须具备(露采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1项及以上大型露天煤矿项目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负责或主要参与项目的合同、负责及主要参与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编制报告、方案的专业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及3名编制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及在项目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记录证明。
3.1.7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潇湘交易云(www.avicwings.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办理CA数字证书时须按照要求办理单位及个人数字证书。供应商可从“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指引。若供应商未及时在潇湘交易云平台(http://www.avicwings.com)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潇湘交易云平台客服电话:400-661-5505。
5.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潇湘交易云平台(http://www.avicwings.com),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收款账户名称:湖南能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长沙市建行高云支行;
帐 号:4305011040900000091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中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开标室。
6.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潇湘交易云平台(http://www.avicwings.com)。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潇湘交易云平台(http://www.avicwings.com)、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nmyjt.com)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煤业集团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598385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新城东路2211号2楼
联系人:陈益群
电 话:1369992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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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能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1099号
项目负责人:谌波
电 话:153880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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